個人/聯名賬戶 (現金賬戶)
客戶可透過下列途徑開設戶口:- 親自來臨本行;或
- 於網上下載“開設戶口”申請表
客戶親臨本行開設戶口需攜同下列文件之副本交回本行:
- 已填妥的開戶表
- 個人(及聯名)賬戶持有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 最近有效期3個月內的住址證明,(如:水、電、煤氣單或銀行月結單副本)。 (如屬授權人)身份證或護照核證副本(如適用)。
公司賬戶-只適用於香港註冊公司(現金賬戶)
客戶親臨本行開設戶口需攜同下列文件之副本交回本行:- 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及其最後更改的決議案
- 公司最新的周年申報表及其最後更改的決議案
- 經認證之公司註冊證書
- 經認證之商業登記證
- 經認證最近之經審計財務報表
- 經認證董事名單及股東名單(最近之AR1 或D1 表格連同隨後的D2表格)
- 獲授權人仕及股東的有效身份證或護照副本(如適用)
- 根據公司章程或規則,需要指定董事人數於會議記錄上簽署所有開戶文件必鬚根據會議記錄指示簽署
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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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表格
- 評估客戶對衍生工具的認識表格
- 防止洗黑錢及防止恐怖分子籌資活動問卷
- 網上證券交易服務申請表
- 非美國 / 美國人士狀況聲明書
- 專業投資者開戶申請表
- 新客戶協議規定
- 更改地址 / 聯絡電話 / 銀行戶口通知 / 取消戶口
- 中央結算證券交收指示/投資者交收指示表格
- 提貨指示表格
- 服務收費
所有提交本公司的文件副本須經由合適之證明人認證為真確的副本。合適之證明人包括執業會計師、執業律師、註冊公證人。